爱上吃Subway三文治,是在美国念大学的时候,那时的Subway感觉好贵,零用钱总是不太舍得花在快餐,但就是好好吃,1-foot-long也难不倒我。回家后,Subway也好像不太热门,感觉比在美国卖得更贵了!想不到,现在差不多天天都在嚼那6寸长的SubwayClubMelt,坦白说,真的还吃不腻呢~真的好好吃,新鲜的蔬菜,脆脆的,爽口的,咔嚓咔嚓地一口一口地嚼,别说我肚子的饱满,国宝吃了还真的比以前精神多了,好像Popeye吃了Spinach一样,会突然坐起身来嘻哈大笑,我们倆真的够资格当Subway代言人了。好好吃,不是瞎你的哟~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